賣場說明:

四月的海鷗工作室

80080971

0114綜合_
NT$1643
規格:
Linshou@takiko00 Kt帶小樹去遠足🍿️@ttttdaeivi Longang@shellylai610 青蛙呱呱@chen1129 伊洛米@aliii57_13 Betty@lomp4426 格林威治天文台@diane210017 獺(´⸝⸝ ⚈ ̫ ⚈⸝⸝`)@otter428 Wall@greeniiya7 夏玥@pet_3000 好人好事代表@akira4763 kuro0131@kuro0131 232@iisunann 西木@nevergonnagiveUp 無用的馬鈴薯打工仔@eggoziggyyy 小松菜包@azq1102 𝙂𝙧𝙖𝙮 🌫️@BFA1B7 Haruka@helloharuka ㅠㅠ@Xi0000 ჱ̒✧°́⌳ー́)੭@usedakat 橘尼瓜@gipniwa 白夜雲黑_@s282724 小比俐@onlylovetea Niia@kasekuchen 時差旅人一號@qq828520 萬丈高樓平地起司卡@toma1215 Suna🖤@Sunanami ruster@ruster 安寶有三隻章魚@nosun4 知預@thistuesday HyeLinnn@xup61986 🟡內退100🟡 雪璃苺@z8896696 Shi@shiongr_11 蘋果🍎@Cat12mt ひとし@candy1332030


【拆團】
NT$100
規格:
🟡內退100🟡 柊湊@tinawu890910無庫存 J p p 別花錢@jp991_無庫存 馬馬@lloll1124lloll無庫存


菸害防制法修法宣導及注意事項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提醒,菸害防制法修法於112年3月22日施行,電子煙、加熱菸於施行後屬於類菸品,將比照菸品進行管理;賣貨便仍將惟持管制菸害之高標準,對上述商品(含電子煙、加熱菸及其必要組合元件)仍繼續維持不得販售,在此提醒買賣家,請勿觸法。

※提醒您:菸類商品不得以任何代稱之關鍵字刊登,包括但不限於以「果汁、糖果」等規避方式上架菸類商品於網路平台刊登販售法律責任。菸類相關商品均不得於網路販售,否則將有涉違反菸害防制法之嫌,並將處以新台幣二千元以上~一百萬以下不等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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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物應施檢疫物應注意事項

1.為防治動物傳染病,境外動物或動物產品等應施檢疫物輸入我國,應符合動物檢疫規定,並依規定申請檢疫。擅自輸入屬禁止輸入之應施檢疫物者最高可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應施檢疫物之輸入人或代理人未依規定申請檢疫者,得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2.境外商品不得隨貨贈送應施檢疫物。

3.收件人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三十四條第三項規定,未將郵遞寄送輸入之應施檢疫物送交輸出入動物檢疫機關銷燬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環境用藥注意事項

1.依環境用藥管理法不得廣告販售未經環保署登記核准之環境用藥,違者處刊登者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2.合法環境用藥應有環境用藥許可證字號,可至環保署化學局「環境用藥許可證及病媒防治業網路查詢系統」。

3.環境用藥相關資訊可參考環保署化學局『環境用藥安全使用宣導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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