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場說明:
本賣場販售商品為全方位日常用品、生活用品、廚房、餐廳百貨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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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購物須知>
全館消費滿1200元,可享免運
出貨天數:3天(不含假日)
出貨日:週一至週五 (假日不出貨)
客服時間: 週一至週五|9:30 -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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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退換貨的商品:>
▲非本賣場購買之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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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並未保持完好包裝、已受破壞、損毀或不完整。
▲除有商品瑕疵外,一經拆封,恕不接受退(換)貨,故請在購買前確定清楚。
📢賣貨便尺寸限制:
30*30*45公分(但基本上只要包裹最長邊長度小於45公分,且長、寬、高合計等於或小於 105 公分都沒問題!)
重量限制:5公斤以下
所以若物件過多或超重,將無法採用此方式配送。 因此,請您填寫訂購單時,務必勾選同意將聯絡資訊提供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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菸害防制法修法宣導及注意事項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提醒,菸害防制法修法於112年3月22日施行,電子煙、加熱菸於施行後屬於類菸品,將比照菸品進行管理;賣貨便仍將惟持管制菸害之高標準,對上述商品(含電子煙、加熱菸及其必要組合元件)仍繼續維持不得販售,在此提醒買賣家,請勿觸法。
※提醒您:菸類商品不得以任何代稱之關鍵字刊登,包括但不限於以「果汁、糖果」等規避方式上架菸類商品於網路平台刊登販售法律責任。菸類相關商品均不得於網路販售,否則將有涉違反菸害防制法之嫌,並將處以新台幣二千元以上~一百萬以下不等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動物應施檢疫物應注意事項
1.為防治動物傳染病,境外動物或動物產品等應施檢疫物輸入我國,應符合動物檢疫規定,並依規定申請檢疫。擅自輸入屬禁止輸入之應施檢疫物者最高可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應施檢疫物之輸入人或代理人未依規定申請檢疫者,得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2.境外商品不得隨貨贈送應施檢疫物。
3.收件人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三十四條第三項規定,未將郵遞寄送輸入之應施檢疫物送交輸出入動物檢疫機關銷燬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環境用藥注意事項
1.依環境用藥管理法不得廣告販售未經環保署登記核准之環境用藥,違者處刊登者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2.合法環境用藥應有環境用藥許可證字號,可至環保署化學局「環境用藥許可證及病媒防治業網路查詢系統」。
3.環境用藥相關資訊可參考環保署化學局『環境用藥安全使用宣導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