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場說明:
請閱讀以下注意事項,可接受者再下單 感恩!
⚠️下單前請留意,少數商品如有因碰撞、擠壓,而導致失真空的情況,皆可正常食用,將不提供退換貨服務哦!
如蛤蜊失真空請優先食用!
✔️每張訂單隨貨附發票,如需統編請在下單時留言在備註欄,未備註則不受理不更換。
✔️六日不出貨,宅配物流無配送。
✔️自105年1月1日起,生鮮食品不適用於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並不享有七天鑒賞期。
✔️冷凍商品皆以低溫宅配方式運送,貨到簽收前請注意外箱是否有溢水或破損,一旦有狀況請先立刻拍照存證,並務必告知運送人員,以便究責。
✔️為確保買家權益,拆箱商品請全程錄影,商品有問題請於收到貨後24小時內向賣家反應提供完整錄影,一定會盡最大誠意來解決您的疑慮與客訴問題。
下單如有任何問題請加客服,盡快協助您下單
官方Line➡️ @254epqvv (記得加@)
菸害防制法修法宣導及注意事項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提醒,菸害防制法修法於112年3月22日施行,電子煙、加熱菸於施行後屬於類菸品,將比照菸品進行管理;賣貨便仍將惟持管制菸害之高標準,對上述商品(含電子煙、加熱菸及其必要組合元件)仍繼續維持不得販售,在此提醒買賣家,請勿觸法。
※提醒您:菸類商品不得以任何代稱之關鍵字刊登,包括但不限於以「果汁、糖果」等規避方式上架菸類商品於網路平台刊登販售法律責任。菸類相關商品均不得於網路販售,否則將有涉違反菸害防制法之嫌,並將處以新台幣二千元以上~一百萬以下不等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動物應施檢疫物應注意事項
1.為防治動物傳染病,境外動物或動物產品等應施檢疫物輸入我國,應符合動物檢疫規定,並依規定申請檢疫。擅自輸入屬禁止輸入之應施檢疫物者最高可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應施檢疫物之輸入人或代理人未依規定申請檢疫者,得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2.境外商品不得隨貨贈送應施檢疫物。
3.收件人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三十四條第三項規定,未將郵遞寄送輸入之應施檢疫物送交輸出入動物檢疫機關銷燬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環境用藥注意事項
1.依環境用藥管理法不得廣告販售未經環保署登記核准之環境用藥,違者處刊登者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2.合法環境用藥應有環境用藥許可證字號,可至環保署化學局「環境用藥許可證及病媒防治業網路查詢系統」。
3.環境用藥相關資訊可參考環保署化學局『環境用藥安全使用宣導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