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場說明:


/ 成分 /

麵粉、鮮奶、糖、發酵奶油、酵母、鹽

/ 保存方式 /

冷凍保存三週、無添加防腐劑建議盡快食用(製造日期將標示在包裝袋上)

/ 加熱方式 /

電鍋 - 1/3杯水跳起保溫3分鐘

烤箱 - 預熱140度烤6分鐘

微波爐 - 表面噴水微波10秒(800W微波爐可加長時間)

氣炸鍋 - 140度烤6分鐘


/ 成份說明 /

#鳥越製粉鐵塔法印

產地:日本 廣島縣

成份:小麥粉

#日清製粉山茶花

產地:日本 神奈川縣

成份:小麥粉

#光泉鮮乳(成份無調整)

產地:台灣

原料:100%生乳

#19號發酵奶油(國產乳源使用)

產地:台灣

成份:乳脂、乳酸菌種

#上白糖

產地:日本 福岡縣

成份:原料糖(含1%的轉化糖-葡萄糖和果糖的混合物)

#白玫瑰新鮮酵母

產地:台灣

成份:天然酵母(Saccharomyces cerevisiae)、水分、卵磷脂(大豆提煉)

#科克蘭研磨粉紅鹽

產地:巴基斯坦

成份:粉紅鹽


原味可頌(一包六入)
NT$675 NT$735
規格:
原味可頌_3包


原味可頌(一包六入)
NT$1350 NT$1470
規格:
原味可頌_6包 原味可頌_8包 原味可頌_14包 + 2入


菸害防制法修法宣導及注意事項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提醒,菸害防制法修法於112年3月22日施行,電子煙、加熱菸於施行後屬於類菸品,將比照菸品進行管理;賣貨便仍將惟持管制菸害之高標準,對上述商品(含電子煙、加熱菸及其必要組合元件)仍繼續維持不得販售,在此提醒買賣家,請勿觸法。

※提醒您:菸類商品不得以任何代稱之關鍵字刊登,包括但不限於以「果汁、糖果」等規避方式上架菸類商品於網路平台刊登販售法律責任。菸類相關商品均不得於網路販售,否則將有涉違反菸害防制法之嫌,並將處以新台幣二千元以上~一百萬以下不等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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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物應施檢疫物應注意事項

1.為防治動物傳染病,境外動物或動物產品等應施檢疫物輸入我國,應符合動物檢疫規定,並依規定申請檢疫。擅自輸入屬禁止輸入之應施檢疫物者最高可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應施檢疫物之輸入人或代理人未依規定申請檢疫者,得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2.境外商品不得隨貨贈送應施檢疫物。

3.收件人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三十四條第三項規定,未將郵遞寄送輸入之應施檢疫物送交輸出入動物檢疫機關銷燬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環境用藥注意事項

1.依環境用藥管理法不得廣告販售未經環保署登記核准之環境用藥,違者處刊登者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2.合法環境用藥應有環境用藥許可證字號,可至環保署化學局「環境用藥許可證及病媒防治業網路查詢系統」。

3.環境用藥相關資訊可參考環保署化學局『環境用藥安全使用宣導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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