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場說明:

🌾 用發酵食品來為日常生活增添風味 融入日本文化與傳統的台灣新農業 🌾



🏡 關於 米麴手工房

本賣場以販賣米麴以及使用米麴為主材料之發酵食品為主,創辦人曾旅居日本,在新潟縣 麒麟山酒造、北海道 三千櫻酒造以及滋賀縣 富田酒造等修行米麴製作與清酒釀造,並取得 日本厚生勞動省 酒造技能士2級 之國家資格,希望能透過自身於日本所學的發酵及釀造技術為台灣在地農業貢獻一點心力,並讓更多人知道日本傳統發酵食之美好。



🙇‍♂️ 製麴者理念】

🔅沿襲日本所學的傳統製麴技術與職人精神。

🔅使用從日本種麴屋進口之原始純菌種。

🔅使用台灣在地各類米種與各地食材多元嘗試。

🔅小量純手工生產之生麴可保持米麴酵素力。

🔅產品低溫配送保持米麴酵素力及避免雜菌污染。

🔅不含人工香料、防腐劑及色素之天然發酵食物。



【👍 訂購說明】

📦 產品規格

目前本賣場提供之『生米麴』產品共有200g、500g等2種規格之夾鏈袋包裝,冷凍狀態下放入冷凍紙箱後冷凍寄出。(*請勿常溫保存,收到後請儘速冷凍或冷藏。)


目前本賣場提供之『生鹽麴』產品僅有250g之圓形玻璃罐裝,冷凍狀態下放入冷凍紙箱後冷凍寄出。(*請勿常溫保存,收到後請儘速冷藏。生鹽麴請冷藏即可。)


💰 產品價格

詳下方產品目錄清單之各產品標價。


🚚 運費說明

🔺宅配到府(黑貓宅急便 低溫宅急便):

新台幣190元(原價新台幣225元,優惠至2024/7/31。),限台灣本島地區。(實際金額依黑貓宅急便最新規定為主。)


🔺7-11店到店交貨便(冷凍交貨便):

新台幣129元(原價本島新台幣200元、離島335元。),限台灣本島及澎湖(不含七美、望安門市)地區。(實際金額依7-11店到店交貨便最新規定為主。)


🔺如下單數量較大,必須使用長、寬、高合計超過90公分之紙箱時,依7-11賣貨便規定必須拆成兩單寄送,如有此情形時本賣場會主動與買家溝通聯絡、並確認相關細節,下單數量較大時再請多加留意E-mail信箱是否有收到來自本賣場之通知。


🗓️ 交貨日期

🔺宅配到府(黑貓宅急便 低溫宅急便):本島約2天內宅配到府


🔺7-11店到店交貨便(冷凍交貨便):本島約3~4天送達指定門市 ;離島包裹約4~5天送達指定門市,離島交通受天候影響大,以實際配送作業為準,不保證到貨時效。


📣

1.原則上收單並確認有庫存、且相關事宜無誤後1~3日內寄出。星期六日為休假日,無出貨作業,造成不便、深感歉意。

2.生米麴如剛好無庫存現貨、或訂購量較大時,我們將接單後立刻新鮮製作,發酵一批新的米麴約需4天作業時間,將於出麴、裝袋裝箱後儘速出貨,因等候期較長、敬請見諒,相信美好的事物值得耐心等待。


❄️ 保存方式與保存期限

= 米麴 =

冷藏保存:保存期限約3週

冷凍保存:保存期限約3個月


= 鹽麴 =

冷藏保存:保存期限約6個月


*為避免酵素力減弱,收到後請儘速使用完畢。

*請勿常溫保存,收到後請儘速冷凍或冷藏。(生鹽麴請冷藏即可。



【其他】

1.本工房屬小本經營,現階段營業額未達法定課徵營業稅之標準,可免辦理稅籍登記,故無法開立統一發票及收據。

2.依據「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第2條第1項:「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之商品,屬於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第1項但書所稱合理例外情事。自105年1月1日起,生鮮食品不適用於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並不享有7天鑑賞期。由於冷凍食材屬消耗性商品,除商品本身瑕疵、損壞、作業疏失或運送過程而造成的損毀,才可接受您的退貨申請。一經拆封、食用、失溫及保存不良等情形而導致商品變質,則無法處理您的退換貨申請,敬請見諒!

3.依上述法規規定,如買家未取貨,買家需負責損害賠償責任,賠償金額包含但不限於「寄件運費、物流公司退貨處理費、賣家勞務費及包裝費...等」。



以上內容如有任何疑問,或有特殊需求:如2kg以上的生米麴大量訂購、或者是清酒專用麴&燒酎專用麴&醬油專用麴&味增專用麴...之客製化生產等,可與米麴手工房E-mail: handmadekoji@gmail.com ,或官方LINE ID聯絡。(搜尋LINE ID:@124ptskp)


米麴手工房 生米麴(益全香米 台農71號)
NT$525
規格:
500克(淨重) 200克(淨重)


(無庫存) 米麴手工房 生鹽麴
NT$219
規格:
250克(淨重)無庫存


(無庫存) 米麴手工房 生米麴(基本款 台梗9號)
NT$525
規格:
500克(淨重)無庫存 200克(淨重)無庫存


(無庫存) 米麴手工房 生米麴(鹽麴&味噌專用 台梗2號)
NT$513
規格:
500克(淨重)無庫存 200克(淨重)無庫存


菸害防制法修法宣導及注意事項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提醒,菸害防制法修法於112年3月22日施行,電子煙、加熱菸於施行後屬於類菸品,將比照菸品進行管理;賣貨便仍將惟持管制菸害之高標準,對上述商品(含電子煙、加熱菸及其必要組合元件)仍繼續維持不得販售,在此提醒買賣家,請勿觸法。

※提醒您:菸類商品不得以任何代稱之關鍵字刊登,包括但不限於以「果汁、糖果」等規避方式上架菸類商品於網路平台刊登販售法律責任。菸類相關商品均不得於網路販售,否則將有涉違反菸害防制法之嫌,並將處以新台幣二千元以上~一百萬以下不等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詳情點擊參閱公告

動物應施檢疫物應注意事項

1.為防治動物傳染病,境外動物或動物產品等應施檢疫物輸入我國,應符合動物檢疫規定,並依規定申請檢疫。擅自輸入屬禁止輸入之應施檢疫物者最高可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應施檢疫物之輸入人或代理人未依規定申請檢疫者,得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2.境外商品不得隨貨贈送應施檢疫物。

3.收件人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三十四條第三項規定,未將郵遞寄送輸入之應施檢疫物送交輸出入動物檢疫機關銷燬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環境用藥注意事項

1.依環境用藥管理法不得廣告販售未經環保署登記核准之環境用藥,違者處刊登者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2.合法環境用藥應有環境用藥許可證字號,可至環保署化學局「環境用藥許可證及病媒防治業網路查詢系統」。

3.環境用藥相關資訊可參考環保署化學局『環境用藥安全使用宣導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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