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場說明:
以下有些注意事項及保存和食用方式
訂購前麻煩先看清楚哦!
1.酸種麵包、50%全麥歐包包皆會切6-8片,吐司皆切10片,若有特殊需求請寫於備註欄
2.每週一18:00收單一次,當週五前寄出,恕無法指定到貨日
3.請依購買商品之總單位大小勾選專用紙箱,若沒有勾選將會取消訂單
4.本賣場商品為食品類,恕無鑑賞期,且不接受退換貨
5.商品抵達指定門市後,請務必於取貨期間內取貨
📍各項商品單位大小
| 酸種麵包 | 每顆3單位大
| 50%全麥餐包 | 每組3單位大 | 100%全麥餐包 | 每組3單位大
| 酸種肉桂捲 | 每顆1單位大
常溫保存2-3天(要密封喔!)
冷凍保存三週(超過兩週可能漸漸影響風味)
📍食用須知
以下加熱方式皆須先將麵包完全解凍再加熱 👉微波
在表面噴點水或是蓋上沾水的廚房紙巾,微波大約20-30秒,各微波爐功率不同,可自行評估加熱時間
👉烤箱
預熱烤箱200度,在麵包表面噴點水,烤3-5分鐘,可自行評估加熱時間
👉電鍋
外鍋放1/3杯水,跳起即可
酸種貝果系列(每顆1單位大)
酸種鄉村麵包系列(每顆3單位大)
50%全麥歐式麵包系列(每顆3單位大)
全麥餐包系列(6入一組,每組3單位大)
全麥吐司系列(整條5單位大)
菸害防制法修法宣導及注意事項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提醒,菸害防制法修法於112年3月22日施行,電子煙、加熱菸於施行後屬於類菸品,將比照菸品進行管理;賣貨便仍將惟持管制菸害之高標準,對上述商品(含電子煙、加熱菸及其必要組合元件)仍繼續維持不得販售,在此提醒買賣家,請勿觸法。
※提醒您:菸類商品不得以任何代稱之關鍵字刊登,包括但不限於以「果汁、糖果」等規避方式上架菸類商品於網路平台刊登販售法律責任。菸類相關商品均不得於網路販售,否則將有涉違反菸害防制法之嫌,並將處以新台幣二千元以上~一百萬以下不等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動物應施檢疫物應注意事項
1.為防治動物傳染病,境外動物或動物產品等應施檢疫物輸入我國,應符合動物檢疫規定,並依規定申請檢疫。擅自輸入屬禁止輸入之應施檢疫物者最高可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應施檢疫物之輸入人或代理人未依規定申請檢疫者,得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2.境外商品不得隨貨贈送應施檢疫物。
3.收件人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三十四條第三項規定,未將郵遞寄送輸入之應施檢疫物送交輸出入動物檢疫機關銷燬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環境用藥注意事項
1.依環境用藥管理法不得廣告販售未經環保署登記核准之環境用藥,違者處刊登者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2.合法環境用藥應有環境用藥許可證字號,可至環保署化學局「環境用藥許可證及病媒防治業網路查詢系統」。
3.環境用藥相關資訊可參考環保署化學局『環境用藥安全使用宣導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