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場說明:
大師兄銷魂麵舖自2017年在中山店草創,沒有流量巨星代言的光環加持,憑藉著嚴謹的職人精神,從食材挑選至比例調配精準要求,創造出無數素人網紅推崇的「銷魂拌麵」系列商品,逐漸在餐飲界嶄露頭角。爆紅至今在全台有多間直營分舖,並持續向國外擴展中!
而能令不少饕客難以忘懷的箇中秘密,無非是那由八角、桂皮等數十種中藥材、蔬果及辣椒調製的招牌「銷魂辣油」,特請職人一天8小時手工翻炒,去蕪存菁後僅存10%的上層辣油,其珍稀性及繁複做工媲美「辣油界的愛馬仕」。
故大師兄所有的產品基本上都以這項招牌為中心作為延伸,除拌麵外,另外衍伸出滷肉即食包、零食等相關商品。
客戶服務:
電話: 02-2339-2564 (服務時間週一到週五: 9:00 – 18:00)
FB粉絲團私訊:請搜尋 (大師兄銷魂拌麵)
菸害防制法修法宣導及注意事項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提醒,菸害防制法修法於112年3月22日施行,電子煙、加熱菸於施行後屬於類菸品,將比照菸品進行管理;賣貨便仍將惟持管制菸害之高標準,對上述商品(含電子煙、加熱菸及其必要組合元件)仍繼續維持不得販售,在此提醒買賣家,請勿觸法。
※提醒您:菸類商品不得以任何代稱之關鍵字刊登,包括但不限於以「果汁、糖果」等規避方式上架菸類商品於網路平台刊登販售法律責任。菸類相關商品均不得於網路販售,否則將有涉違反菸害防制法之嫌,並將處以新台幣二千元以上~一百萬以下不等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動物應施檢疫物應注意事項
1.為防治動物傳染病,境外動物或動物產品等應施檢疫物輸入我國,應符合動物檢疫規定,並依規定申請檢疫。擅自輸入屬禁止輸入之應施檢疫物者最高可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應施檢疫物之輸入人或代理人未依規定申請檢疫者,得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2.境外商品不得隨貨贈送應施檢疫物。
3.收件人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三十四條第三項規定,未將郵遞寄送輸入之應施檢疫物送交輸出入動物檢疫機關銷燬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環境用藥注意事項
1.依環境用藥管理法不得廣告販售未經環保署登記核准之環境用藥,違者處刊登者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2.合法環境用藥應有環境用藥許可證字號,可至環保署化學局「環境用藥許可證及病媒防治業網路查詢系統」。
3.環境用藥相關資訊可參考環保署化學局『環境用藥安全使用宣導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