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場說明:


  •     2002年,博幼基金會由 李家同 教授成立,我們透過 教育脫貧 的理念,於全台11個縣市設立17個課輔中心,培養656位社區課輔老師,藉由社工及教育兩大服務方法,替3000多位資源不足的孩子輔導課業、拓展視野。

        博幼長期駐點偏鄉部落,讓弱勢孩子有充足的學習資源與機會,盼能弭平先天的不平等,長大後靠自己的力量,去選擇理想中的職業及生活模式

        課輔服務需要長時間的堅持,才能讓更多孩子脫離貧窮的循環,邀請您一同幫助孩子們,翻轉人生!

     博幼基金會 
    官網  https://www.boyo.org.tw
    臉書  https://www.facebook.com/BoyoSWF

    立案字號:內授中社字 第0970700417號
    勸募字號:衛部救字 第1121364010號


    ❤ 注意事項 ❤

    捐款收據於收到撥款後,才會開立寄出,如不索取收據,請選擇「不需要捐款收據」。

捐款送好禮《我們我們卡》:60張陪伴金句療癒心靈 I 樂於助人者必備 I 博幼基金會
NT$680
規格:
《我們我們卡》乙副 《我們我們卡》五副


捐款送好禮 「製皂工人手工皂」: 為偏鄉孩子,架設社工保護網
NT$1500
規格:
製皂工人手工皂


捐款送好禮「Boyo 趣味撲克牌」: 一起GO新車,照亮孩子返家路
NT$1000
規格:
大撲克牌 1副 (184*127 mm)


捐款送好禮「Boyo 趣味撲克牌」: 吃營養,學習不再挨餓
NT$1000
規格:
大撲克牌 1副 (184*127 mm)


捐款送好禮「李家同 簽名書」《從28篇經典演說學思考》: 支持課輔老師培育計畫
NT$2200
規格:
從28篇經典演說學思考:李伯伯帶你看大人物怎麼想


捐款送好禮「李家同 簽名書」《學好英文沒有捷徑》: 支持課輔老師培育計畫
NT$1100
規格:
學好英文沒有捷徑


菸害防制法修法宣導及注意事項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提醒,菸害防制法修法於112年3月22日施行,電子煙、加熱菸於施行後屬於類菸品,將比照菸品進行管理;賣貨便仍將惟持管制菸害之高標準,對上述商品(含電子煙、加熱菸及其必要組合元件)仍繼續維持不得販售,在此提醒買賣家,請勿觸法。

※提醒您:菸類商品不得以任何代稱之關鍵字刊登,包括但不限於以「果汁、糖果」等規避方式上架菸類商品於網路平台刊登販售法律責任。菸類相關商品均不得於網路販售,否則將有涉違反菸害防制法之嫌,並將處以新台幣二千元以上~一百萬以下不等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詳情點擊參閱公告

動物應施檢疫物應注意事項

1.為防治動物傳染病,境外動物或動物產品等應施檢疫物輸入我國,應符合動物檢疫規定,並依規定申請檢疫。擅自輸入屬禁止輸入之應施檢疫物者最高可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應施檢疫物之輸入人或代理人未依規定申請檢疫者,得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2.境外商品不得隨貨贈送應施檢疫物。

3.收件人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三十四條第三項規定,未將郵遞寄送輸入之應施檢疫物送交輸出入動物檢疫機關銷燬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環境用藥注意事項

1.依環境用藥管理法不得廣告販售未經環保署登記核准之環境用藥,違者處刊登者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2.合法環境用藥應有環境用藥許可證字號,可至環保署化學局「環境用藥許可證及病媒防治業網路查詢系統」。

3.環境用藥相關資訊可參考環保署化學局『環境用藥安全使用宣導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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