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場說明:
老闆~以客家人硬頸精神 用最新鮮食材製作出美味料理 且食材嚴格把關 不加任何防腐劑 讓嚐過的每位貴賓 都能體會到 主廚用心款待的心情~
紫藤香料理坊理念~客人就是自己的家人 需要用心對待~
賣場說明
*歡慶賣場開幕 即日起9/3~10/17 商品
不論金額多寡下單 全省7-11店到店取貨 即享免運費 ,快來搶購 商品數量有限!
1️⃣消費滿2500元免運費 未達門檻129元運費【限超商取貨】
2️⃣ 宅到家 消費滿3500 免運費 未達門檻200運費
2️⃣商品下單後現貨1~2天出貨 下單前請誤必確認
3️⃣商品全程低溫配送,除商品本身瑕疵外,商品ㄧ經拆封拆封恕不接受退貨
【關於商品保存期限】
1.解凍方式:於常溫解凍約3小 時 可食/冷藏解凍8小時
2.保存方式:拆封冷藏3天 未拆 冷凍3個月 ,拆封後冷藏請於3天內食用完畢,保持最佳風味
客服專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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菸害防制法修法宣導及注意事項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提醒,菸害防制法修法於112年3月22日施行,電子煙、加熱菸於施行後屬於類菸品,將比照菸品進行管理;賣貨便仍將惟持管制菸害之高標準,對上述商品(含電子煙、加熱菸及其必要組合元件)仍繼續維持不得販售,在此提醒買賣家,請勿觸法。
※提醒您:菸類商品不得以任何代稱之關鍵字刊登,包括但不限於以「果汁、糖果」等規避方式上架菸類商品於網路平台刊登販售法律責任。菸類相關商品均不得於網路販售,否則將有涉違反菸害防制法之嫌,並將處以新台幣二千元以上~一百萬以下不等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動物應施檢疫物應注意事項
1.為防治動物傳染病,境外動物或動物產品等應施檢疫物輸入我國,應符合動物檢疫規定,並依規定申請檢疫。擅自輸入屬禁止輸入之應施檢疫物者最高可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應施檢疫物之輸入人或代理人未依規定申請檢疫者,得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2.境外商品不得隨貨贈送應施檢疫物。
3.收件人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三十四條第三項規定,未將郵遞寄送輸入之應施檢疫物送交輸出入動物檢疫機關銷燬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環境用藥注意事項
1.依環境用藥管理法不得廣告販售未經環保署登記核准之環境用藥,違者處刊登者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2.合法環境用藥應有環境用藥許可證字號,可至環保署化學局「環境用藥許可證及病媒防治業網路查詢系統」。
3.環境用藥相關資訊可參考環保署化學局『環境用藥安全使用宣導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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