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場說明:

    • 歡迎來到紅葉森林雜貨店!
      • 紅葉森林雜貨店是一個位於森林中的小小雜貨店
        因為熊熊還小所以目前由熊熊保育員經營此店中!

      • 雖然只是個小小的雜貨店
        但乘載著所有森林小夥伴們的愛
        • 希望未來有一天也能變成大大的雜貨店!

          • 未來將會販售有關台灣個人勢VTuber熊野紅葉相關的周邊商品!還請大家多多指教!

        套組優惠(含飯友+吊飾+場景立牌)
        NT$600 NT$700
        規格:
        套組優惠(含飯友+吊飾+場景立牌)


        熊野紅葉壓克力吊飾
        NT$200
        規格:
        熊野紅葉壓克力吊飾


        熊野紅葉壓克力飯友
        NT$200
        規格:
        熊野紅葉壓克力飯友


        (無庫存) 紅葉森林自組立牌
        NT$300
        規格:
        紅葉森林自組立牌無庫存


        菸害防制法修法宣導及注意事項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提醒,菸害防制法修法於112年3月22日施行,電子煙、加熱菸於施行後屬於類菸品,將比照菸品進行管理;賣貨便仍將惟持管制菸害之高標準,對上述商品(含電子煙、加熱菸及其必要組合元件)仍繼續維持不得販售,在此提醒買賣家,請勿觸法。

        ※提醒您:菸類商品不得以任何代稱之關鍵字刊登,包括但不限於以「果汁、糖果」等規避方式上架菸類商品於網路平台刊登販售法律責任。菸類相關商品均不得於網路販售,否則將有涉違反菸害防制法之嫌,並將處以新台幣二千元以上~一百萬以下不等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詳情點擊參閱公告

        動物應施檢疫物應注意事項

        1.為防治動物傳染病,境外動物或動物產品等應施檢疫物輸入我國,應符合動物檢疫規定,並依規定申請檢疫。擅自輸入屬禁止輸入之應施檢疫物者最高可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應施檢疫物之輸入人或代理人未依規定申請檢疫者,得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2.境外商品不得隨貨贈送應施檢疫物。

        3.收件人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三十四條第三項規定,未將郵遞寄送輸入之應施檢疫物送交輸出入動物檢疫機關銷燬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環境用藥注意事項

        1.依環境用藥管理法不得廣告販售未經環保署登記核准之環境用藥,違者處刊登者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2.合法環境用藥應有環境用藥許可證字號,可至環保署化學局「環境用藥許可證及病媒防治業網路查詢系統」。

        3.環境用藥相關資訊可參考環保署化學局『環境用藥安全使用宣導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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